2021年7月16日起,亞馬遜歐洲站將強制執行CE歐代
2021年7月16日起,亞馬遜歐洲站將強制執行CE歐代要求。也就是說新歐盟商品安全法規(稱為《歐盟市場監管法規2019/1020》)于2021年7月16日生效。這項新法規要求帶有CE標志的商品需要具有位于歐盟境內的人員作為商品合規性聯系人(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歐盟授權代表”)。
如果您銷售的商品帶有CE標志并且是在歐盟境外制造的,那么需要商品標貼歐盟負責人聯系信息。在2021年7月16日之后,在歐盟銷售帶有CE標志的商品但沒位于歐盟境內的負責人屬于違法行為。
新歐盟商品安全法規簡介
新歐盟商品安全法規(稱為《歐盟市場監管法規2019/1020》)將于2021年7月16日生效,新法規要求帶有CE標志的商品需要具有在歐盟的人員作為商品合規性聯系人(“負責人”)。如果您銷售的商品帶有CE標志并且是在歐盟境外制造的,那么您需要在2021年7月16日之前確保:
1、此類商品具有在歐盟的負責人;
2、帶有CE標志的商品上需標貼有負責人的聯系信息。此類標簽可以貼在商品、商品包裝、包裹或隨附文件上。
在2021年7月16日之后,在歐盟銷售帶有CE標志的商品但沒有歐盟負責人屬于違法行為。
首先要確認商品是否符合CE標志法規。需要帶有CE標志的常見商品包括玩具、電子產品、個人防護裝備、機械、建筑商品、燃氣設備、休閑和私人船艇、壓力容器以及測量設備。除醫療器械、民用爆炸物以及某些升降機和索道裝置外,所有帶有CE標志的商品均受此法規約束。
對于需要帶有CE標志的商品,請確保:
1、制造商已在商品上粘貼CE標志和其他所有相關合規標志(或在某些情況下,貼在包裝上或隨附文件中)
2、制造商已發布有效的歐盟合規性聲明(或建筑商品的性能聲明)并起草了其他適用的合規性文件,您可以根據要求提供這些文件。
作為制造商或品牌所有者,如您尚未出具相應文件(如檢測報告和合規性聲明),請您準備有效的歐盟合規性聲明(或建筑商品的性能聲明)并確保可以按照要求以管理機構理解的語言提供證明商品符合歐盟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