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應急燈可靠性測試的標準以及內容
如果沒有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等應急照明燈具,受困人員往往因找不到安全出口而發生擁擠、碰撞、摔倒等,尤其是高層建筑、影劇院、禮堂、歌舞廳等公眾聚集場所發生火災后,由于人員擁擠,對場所情況不熟悉,更是極易造成較大的傷亡事故。另外,沒有合格的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也不利于消防隊員進行滅火和搶救被困人員、疏散物資等。因此,選用符合規定的應急照明燈具十分重要。 消防應急燈屬于燈具做檢測報告執行參照GB7000標準,或者檢測EMC電磁兼容,IP等級,光通量等性能。
(1)應急燈的制作材質必須為難燃燒的材料(如鐵制)。
(2)國家標準規定消防應急燈具必須設有“主電”、“充電”、“故障”三種狀態指示燈。
主電指示燈:綠色,正常情況為常亮,表示主電與應急燈具正常接通;不亮時表示應急燈沒有與主電接通。
充電指示燈:紅色,只在應急燈具充電時才亮,表示正在充電;充電結束后,自動熄滅。
故障指示燈:黃色,在應急燈具充電回路出現故障時,該燈才亮,表示應該檢查維修。
(3)試驗按鈕國家標準規定燈具必須設有模擬主電源供電故障的試驗按鈕。按壓此按鈕時,模擬切斷應急燈具主電源,此時應急燈具轉為應急狀態,否則表示應急燈具不應急。
(4)充電時間
應急燈均以放電狀態出廠,安裝后必須進行20小時的充電,才可進行放電,連續放電時間不能達到30分鐘,需維修或更換。放電后,電池充電時間在24小時內必須電池充飽和,如不飽和則代表電池已壞。
消防應急燈可靠性測試項目內容:
一、外觀質量檢測
外表涂覆層無腐蝕、脫落、起泡現象、五劃傷、裂痕、毛刺等機械損傷,外殼、燈罩應選用非燃燒材料制造。
檢測方法:目測
二、安裝牢固程度檢測
安裝應牢固、不要有明顯松動。
檢測方法:手感
三、應急照明轉換功能檢測
正常交流電源供電切斷后,應順利轉入應急工作狀態,轉換時間不應大于5s,并能連續轉換照明狀態10次。
檢測方法:模擬交流電源供電故障,觀察能否順利連續轉換照明狀態,且用秒表記錄其轉換時間。
四、應急工作時間及充、放點功能
應急工作時間應不小于30min,燈具電池放電終止電壓應不低于額定電壓的85%,并應有過充電、放電保護。
檢測方法:轉入應急狀態后用秒表記錄應急工作時間,用數字萬用表測量工作電壓。
五、應急照明燈照度
應急疏散照明燈照度不應低于0.5x。
檢測方法:在應急狀態下,使應急照明燈打開20min,用照度計在通道的中心線任一點測其照度,記錄其最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