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5日,加拿大政府簽署了《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CCPSA)。該法案于2011年6月20日生效。CCPSA立法取代了《加拿大危險產品法》(HPA)第1部分和附表1,適用于各種消費產品,如兒童玩具、運動設備和家居用品。CCPSA由法案和特定產品法規組成。該法規定了基本要求,禁止制造、進口、銷售或宣傳對人類健康和安全構成威脅的消費品,對消費品的包裝和標簽作出了相關禁止的規定,并賦予加拿大政府對其發現不安全的產品進行召回的權力。特定產品法規則以該法案為基礎制定的,并為特定產品或特定物質制定了具體的技術要求和實施規則,涉及兒童玩具、嬰兒奶瓶、可放入口中的產品、兒童護理產品、嬰兒車、水壺、床墊和其他產品。
2022年12月19日,《修訂加拿大消費品安全法(CCPSA)下某些(表面涂層材料)法規的規定》(SOR/2022-122)將正式生效,此項修訂案對CCPSA下5項涉及表面涂層材料的相關法規要求進行了修訂,五項法規分別為《玩具法規》(SOR/2011-17)、《嬰兒床、搖籃和搖床法規》(SOR/2016-152)、《嬰兒護欄法規》(SOR/2016-179)、《嬰兒圍欄法規》 (SOR/2018-186)和《表面涂層材料法規》(SOR/2016-193)。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1.將表面涂層材料的含義擴大,包括了應用時不會變干的表面涂層材料,例如靜電噴涂的粉末涂料;
2.擴大制造過程中可能應用于產品的其他裝飾涂層材料的范圍,包括貼紙或薄膜等材料;
3.將總鉛含量限值90mg/kg的適用范圍從兒童家具擴大到家具的表面涂層;
3.涂層材料中鉛、汞和某些有害元素的限制適用于產品上可接觸部件;
4.刪除已過時的應用于涂層材料中某些有害元素的測試方法;
5.要求按照符合良好實驗室規范的方法進行測試。
《表面涂層材料法規》(SOR/2016-193)修訂前后的主要變化如下:
《玩具法規》(SOR/2011-17)、《嬰兒床、搖籃和搖床法規》(SOR/2016-152)、《嬰兒護欄法規》(SOR/2016-179)、《嬰兒圍欄法規》(SOR/2018-186)中關于貼紙、薄膜和表面涂層材料的新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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