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第65號提案》2021年1月 “60天違規通知
《1986年安全飲用水與有毒物質提案》通常被稱為《加州第65號提案》),由加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地區檢察官或律師或公共利益的個人執行法案。
《加州第65號提案》要求,為了執行該法案,公共利益的個人,以及總檢察長,地區檢察官或律師(統稱為執行機關)應向違反該法案的當事方發出即將采取行動的通報。
該通知必須在采取行動前不少于60天發送給當事方,因此,該通知通常被稱為“60天違規通知”。
2021年1月,《加州第65號提案》共發出236份“60天違規通知”,低于去年12月份發出的293份;
其中有111份(占總數的45%)是對鄰苯二甲酸鹽的通報
30%是對鉛或鉛化合物的通報
余下的25%則是對其他化學物質(包括丙烯酰胺、鎘、鉻、砷、汞、大麻煙)的通報;
食品有90份通知(占總數的38%);
儲存和包裝類位列第二,有28份;
其次是有27份通知(占總數的11%)的箱包類,其中有25份鄰苯二甲酸鹽的通報。
值得注意的是,余下的2份均為BPA的通報。另外,1月份的4份關于寵物用品的通報,均為鄰苯二甲酸鹽的通報。
有9份關于玻璃和陶瓷制品中鉛的通報,并且這一趨勢從前幾個月開始持續。
還有1份是關于安全護目鏡的通報,并且是針對產品的透明塑料面板中的鄰苯二甲酸鹽的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