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兒童玩具GB6675標準的內容是什么?
我國兒童玩具GB6675檢測《國家玩具安全技能規范》是按照國際ISO8124《玩具安全》系列規范擬定的,對玩具的機械以及物理功能、焚燒功能、特定元素的搬遷、標識與使用說明等要求進行了規則。在規則中GB6675檢測確定了通用安全以及不允答應能對兒童造成任何損傷的定性要求,并依據國情提出了特定安全要求,比方說六種增塑劑的定量要求等等,還確定了我國關于玩具安全規范強制執行的相關辦法,包含國家強制性認證、監督檢查、召回等。
第1部分為根本規范,清晰的提出了有關安全認證以及召回的施行和監督要求。
《第1部分:根本規范》關于玩具產品使用塑料添加劑(增塑劑)的含量作了清晰要求。
《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部分增加了聲響的要求與磁體磁性部件的要求。
《第3部分:易燃功能》部分規則了一切玩具禁止使用的易燃資料的類別,以及針對頭戴玩具、化妝服飾、兒童進入玩具以及軟體填充玩具擬定了焚燒測驗要求。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搬遷》修正選用了ISO8124-3:2010的要求,GB6675.4中造型粘土和指畫顏料可搬遷元素限值要求不同,而ISO8124-3中造型粘土和指畫顏料可搬遷元素限值要求相同。
GB6675檢測標準如下:
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根本標準》
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機械和物理功能》
GB 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功能》
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搬遷》
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根本標準》是關于玩具的根本規范,規范清晰了通用安全和不允答應能對兒童造成任何損傷的定性要求,以及依據國情提出的特定安全要求,如增塑劑的定量要求、的限制要求等;該規范還清晰了關于玩具安全規范強制執行的相關辦法,包含強制性認證、檢查、召回等。
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機械和物理功能》、GB 6675.3-2014《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功能》、GB 6675.4-2014《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搬遷》是關于玩具機械與物理功能、易燃功能、特定元素搬遷的通用安全要求,此3項規范針對GB 6675.1的定性要求展開,包含了定量值和檢測方法。
國標玩具安全規范GB6675(國家玩具安全技能規范)2003年頒布,為國家強制性規范,在技能要求上同等選用了ISO8124-1:2000(玩具安全機械與物理功能)、ISO8124-2:1994(玩具安全焚燒功能)和ISO8124-3:1997(玩具安全特定元素的搬遷)GB6675規范適用于一切的玩具,即規劃用于或預訂用于14歲以下兒童游玩的一切產品或資料。
除非還有特別聲明,新標準不只適用于任安在市場上出售的玩具(含試用和免費贈送的玩具)及出產并供境內出售的玩具,并且適用于正常使用和可預見的合理治用后的玩具,GB6675玩具檢測報告處理機構,在結構上新規范包含4個部分,其間第2,3,4部分,機械和物理要求、易燃功能和特定元素的搬遷,修正選用ISO8124系列規范。
為了維護兒童的健康安全,國家規范委對GB 6675-2003國家玩具安全技能規范《國家玩具安全技能規范》進行了修訂,形成了GB 6675-2014《玩具安全》國家規范新的四個部分,并于2016年1月1日起強制施行。